川卫发〔2017〕42号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认定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等14所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443号)和《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毕教办关于申报2016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通知》(川卫毕教办发〔2016〕9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毕教办组织专家对2016年申报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资料审查,同意认定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等14所医院为四川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认定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医院和各专业培训基地按照《四川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方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等要求,尽快启动招生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措施,严格培训期间的教学管理,保证培训质量,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附件:2017年第一批认定的14所医院35个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